台灣以太坊與加密貨幣法規合規完整指南:從洗錢防制到稅務申報
台灣對加密貨幣產業的監管框架在 2024 至 2026 年間快速演進,本指南深入解析台灣加密貨幣法規的各個面向,涵蓋洗錢防制、稅務申報、金融監理、消費者保護等核心議題,提供從新手到專業投資者的完整合規指引。
台灣以太坊與加密貨幣法規合規完整指南:從洗錢防制到稅務申報
概述
台灣對加密貨幣產業的監管框架在 2024 至 2026 年間快速演進,從早期的缺乏明確規範,到如今逐步建立完整的監管體系。對於在台灣從事以太坊相關活動的投資者、開發者與企業而言,理解並遵守這些法規是確保合法經營的基礎。本指南深入解析台灣加密貨幣法規的各個面向,涵蓋洗錢防制、稅務申報、金融監理、消費者保護等核心議題,提供從新手到專業投資者的完整合規指引。
台灣加密貨幣監管的核心理念是「防範洗錢與恐怖融資,同時促進產業健康發展」。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,近年來陸續發布多項命令與指引,逐步將加密貨幣產業納入正規金融體系的監管範圍。這種監管趨勢對產業參與者既帶來了合規成本,也提供了法律確定性,有助於長期發展。
台灣加密貨幣監管架構總覽
主管機關與法規依據
台灣對加密貨幣產業的監管涉及多個政府部門,各自負責不同範疇的監理職責。金管會作為主要監理機關,負責洗錢防制監管與金融消費保護;財政部負責稅務政策與課稅規則;經濟部則負責產業發展與輔導。理解這些主管機關的職責分工,對於確定合規申報的對象至關重要。
金管會依據《洗錢防制法》與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》對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監理。2023 年 11 月,金管會正式發布「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(VASP)管理指導原則」,明確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洗錢防制規範的範圍。這一指導原則的發布,標誌著台灣加密貨幣監管進入新階段。
根據該指導原則,提供以下業務的事業或人員須遵守相關規範:虛擬資產與新台幣或其他法定貨幣的兌換服務、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服務、虛擬資產的保管或管理服務、虛擬資產的交易平台服務、以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或涉及新台幣結算的業務。這意味著無論是中心化交易所、去中心化協議的運營者,或是提供錢包服務的業者,都可能落入監管範圍。
監理範圍的界定
值得注意的是,並非所有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都受到金管會的監管。個人自行進行加密貨幣投資、原區塊鏈節點質押獲得獎勵、使用去中心化協議進行交易(無中間服務商)等行為,原則上不在VASP監理的範圍內。然而,當個人或法人以營利為目的,持續、規模化地提供上述服務時,就可能需要遵守相關規範並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。
對於去中心化金融(DeFi)協議的監理,台灣目前的立場是「Code is Law」——智能合約本身不構成監理對象,但若有人以協議的名義對外提供服務,仍可能受到監理。這與國際趨勢一致,各國監管機構普遍關注的是「人」而非「コード」,但對於大規模的 DeFi 協議,仍可能透過其創辦團隊或基金會進行監理。
洗錢防制合規要求
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制度
依據金管會的規定,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,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,應於開始提供服務前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。這一制度採用「聲明制」而非「許可制」,意味著業者只需聲明已建立洗錢防制機制即可開始營運,但金管會保留事後稽查的權力。
聲明內容須涵蓋以下面向:公司或商號的基本登記資料、實質受益人與高階管理人員資訊、洗錢與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報告、洗錢防制內部控制制度說明、客戶身份識別與交易紀錄保存程序、以及可疑交易監控與申報機制。這些資料須透過金管會指定的線上系統申報,並於每年 3 月 1 日前完成更新。
對於已經在台灣提供服務的既有業者,金管會給予了一定過渡期,要求於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聲明。根據金管會公布的資料,截至 2025 年底,共有約 30 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完成聲明,包括 MaiCoin、Bitopro、BitoEx 等主要平台。
實名認證與客戶身份識別
VASP 須建立完善的「認識你的客戶」(KYC)機制,這是洗錢防制的第一道防線。根據規範,客戶身份識別可分為三個層次:
基礎層級的身份識別適用於一般客戶。當客戶首次建立業務關係時,交易所須蒐集並驗證以下基本資訊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國籍、身份證明文件號碼、地址、以及聯絡方式。對於本國人,須核對國民身份證;對於外國人,須檢視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文件。這些資訊須從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的資料庫進行驗證,而非僅依賴客戶自行提供。
強化層級的身份識別適用於高風險客戶。當客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時,交易所須進行更詳細的盡職調查:政治敏感人士(PEP)、來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客戶、交易金額或頻率異常的客户、或是曾被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服務的客户。強化識別須額外蒐集客戶的職業資訊、資金來源說明、與預期交易模式。
對於超高風險客戶,交易所須進行「受益所有人」的識別。這意味著不僅要識別帳戶持有人,還要識別最終控制客戶的法律實體或代表自然人。當客戶為法人時,須蒐集並驗證持股超過 25% 的股东、董監事成員、與具最終決策權的人。
交易監控與可疑交易申報
VASP 須建立交易監控系統,持續監控客戶的交易行為,識別可能的洗錢或恐怖融資跡象。這套系統應能夠:
首先,設定交易警報閾值。當單筆交易金額、每日累計交易金額、或交易頻率超過設定門檻時,系統應自動觸發警報。這些門檻应根据客戶的風險等級進行差異化設定,高風險客戶的閾值應較低。
其次,識別異常交易模式。系統應能夠偵測以下模式:短時間內大額入金後立即轉出、刻意將大額交易拆分為多筆小額交易以規避申報門檻、與客戶背景或職業不符的交易行為、使用多個帳戶進行相互轉帳以隱蔽資金流向、以及頻繁更換收款帳戶。
第三,建立可疑交易處理流程。當系統觸發警報或工作人員發現可疑跡象時,應有明確的處理程序:初步調查交易背景、決定是否需要暫停帳戶、向上級呈報並進行更深入分析、以及必要時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。
根據《洗錢防制法》的規定,明知為洗錢或恐怖融資相關行為而仍為之者,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。對於協助洗錢的行為,亦有相應的刑事責任。因此,VASP 對於可疑交易的申報義務,不僅是監理要求,更是法律義務。
客戶資產保護與保管規範
金管會要求 VASP 將客戶資產與自有資產分離保管,不得挪用客戶資產進行投資、借貸或作為其他用途。這一規範的目的是保護投資人的資產安全,防止交易所倒閉或經營不善時客戶資產遭受損失。
在私鑰管理方面,規範要求交易所採用「冷熱分離」的保管策略:將大部分客戶資產存放於離線的冷錢包中,只保留少量資產在熱錢包中供日常交易使用。冷錢包的私鑰應存放在安全設施中,例如防火、防水、防盜的保險箱,或使用硬體安全模組(HSM)進行保護。
此外,交易所應建立完善的存取控制機制,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私鑰。多重簽名機制是常見的做法,例如設定 3 把私鑰中的任意 2 把可用於授權轉帳。定期的安全稽核與滲透測試也是規範要求的一部分,交易所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安全評估。
稅務申報完整指南
加密貨幣的課稅定性
在台灣稅法框架下,加密貨幣被定性為「虛擬通貨」,屬於「虛擬資產」的一種。這一定性源於 2020 年以來財政部的多次函釋。根據最新規定,加密貨幣的買賣行為產生的損益,屬於「財產交易所得」,須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這一課稅定性有幾個重要意涵:首先,加密貨幣不被視為「貨幣」,因此不適用外匯相關的規定;其次,加密貨幣被視為「財產」,因此其買賣產生的損益適用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規則;第三,持有加密貨幣期間的價值變動,在未實現前不產生課稅問題,只有在出售或交換時才計算損益。
然而,對於加密貨幣的挖礦收入、質押收益、或利息收入,財政部的立場是將其視為「其他所得」,同樣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這與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有所不同,投資人應特別留意。
各類收入的課稅方式
針對不同類型的加密貨幣活動,課稅方式如下:
買賣交易所得:個人透過買賣加密貨幣賺取的差價利潤,屬於財產交易所得。計算方式為:出售價格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淨益額。取得成本可以採用個別辨認法、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,一經選定不得任意變更。建議投資人選擇適合自身交易模式的成本計算方法,並保留完整的交易記錄。
值得注意的是,加密貨幣與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換(如用比特幣交換以太幣),是否構成課稅事件,在法規上仍存在灰色地帶。從嚴格解釋的角度,每一次將一種加密貨幣換成另一種,都應視為一次出售行為,按當時的公平市價計算財產交易所得。然而,實務中許多投資人將幣幣交易視為「投資部位的調整」而非「兌換」。建議投資人向稅務顧問諮詢,或採納較保守的立場進行申報。
挖礦收入:個人透過挖礦獲得的加密貨幣,屬於「其他所得」。收入的認定時點為取得加密貨幣的當下,金額以取得時的公平市價計算。這意味著即使礦工尚未出售加密貨幣,只要取得了加密貨幣的控制權,就產生了納稅義務。礦工應記錄每次挖礦收入的取得時間、數量與當時價格,作為申報依據。
質押收益:參與 POS 質押或 DeFi 流動性挖礦獲得的獎勵,同樣屬於「其他所得」。質押收益的認定時點為收到獎勵代幣的當下,以當時的公平市價計算所得金額。近年來,越来越多投資人參與質押活動,這類收入的申報義務常被忽略,值得特別注意。
利息收入:在 DeFi 借貸協議中存款或提供流動性獲得的利息,也屬於「其他所得」。這類收入的計算相對直接,通常以收到的利息代幣數量乘以取得時的價格計算。
空投收入:接收免費空投的代幣,屬於「其他所得」。收入的認定時點為取得代幣控制權的當下,以公平市價計算。這意味著即使投資人不打算出售空投代幣,仍須就其價值申報所得。
稅率計算與節稅策略
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結構,以下為 2026 年適用的稅率級距:
| 級距 | 綜合所得淨額 | 稅率 |
|---|---|---|
| 1 | 0 - 56,000 元 | 免稅 |
| 2 | 56,001 - 492,000 元 | 5% |
| 3 | 492,001 - 1,000,000 元 | 12% |
| 4 | 1,000,001 - 2,420,000 元 | 20% |
| 5 | 2,420,001 - 4,530,000 元 | 30% |
| 6 | 4,530,001 - 10,310,000 元 | 40% |
| 7 | 10,310,001 元以上 | 45% |
此外,若年度稅額超過新台幣 2 萬零 2 元,須繳納 2% 的所得稅額附加,作為長照服務的財源。
對於加密貨幣交易的稅務規劃,以下策略可供參考:
長期持有策略:根據台灣稅法,持有加密貨幣期間超過一年後出售,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減半計算。這意味著同樣 100 萬元的獲利,若持有期間不滿一年,需全數計入所得;若超過一年,只需以 50 萬元計入。對於長期投資者而言,這提供了顯著的節稅效果。
成本基礎的選擇:對於頻繁交易的投資人,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影響課稅所得。個別辨認法允許精確追蹤每顆代幣的成本,適合交易頻率較低的投資人;加權平均法則較為簡便,但可能在某些情況下產生較高的課稅所得。
虧損的抵扣:加密貨幣交易的虧損可以抵扣其他財產交易所得,但以三年為限。也就是說,若 2025 年有加密貨幣交易虧損 50 萬元,可以在 2026 年或 2027 年的獲利中抵扣。這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風險保護。
海外所得的申報
若投資人透過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,還需要關注海外所得的申報義務。根據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,個人海外所得達到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者,須計入基本稅額申報。加密貨幣的海外交易所得,若超過門檻,同樣須申報。
海外所得的計算方式與國內所得類似,以出售價格減除成本及費用後的淨益額計算。申報時須檢附交易紀錄、匯率證明等文件。建議投資人保留完整的海外交易紀錄,包括交易所的交易明細、轉帳紀錄、與兌換匯率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若投資人已在所得來源國繳納稅款,可依據《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議》申請外國稅額扣抵。台灣與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在地的國家(如日本、新加坡、美國等)是否有所得稅協定,以及如何適用,需要個案分析。
消費者保護與風險告知
金管會的最新監理要求
2024 年以來,金管會持續強化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消費者保護措施。這些措施的核心理念是:確保投資人在進入加密貨幣市場前,充分了解相關風險。
風險警語揭露:VASP 須在網站、行動應用程式的明顯位置揭露風險警語,告知投資人加密貨幣的高波動性、本金可能完全損失的風險、以及沒有存款保險保障的事實。這些警語必須以清楚、易懂的方式呈現,不得使用過於技術性的語言。
交易費用揭露:交易所須清楚揭露所有費用的計算方式,包括:交易手續費(通常為交易金額的 0.1% - 0.3%)、提領費用、與網路 Gas 費用。費用結構應透明呈現,不得有隱藏費用。對於使用者的總成本,應提供試算工具。
廣告規範:金管會與公平會聯合規範加密貨幣廣告,禁止以下行為:宣傳保證獲利或穩定回報、使用「最高」、「最佳」等無法驗證的絕對性用語、將加密貨幣與存款或投資產品進行不当比較、以及使用名人或專家進行未經授權的推薦。
投資人自我保護策略
在監理框架逐步完善的同時,投資人也應建立自我保護的意識與能力。以下是幾項基本原則:
選擇合規交易所:優先選擇已完成金管會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交易所。這些交易所較能保障投資人的資產安全與交易透明度。可至金管會官網查詢已完成聲明的 VASP 名單。
啟用多重驗證:帳戶安全是資產保護的第一道防線。應啟用雙因素驗證(2FA),並盡可能使用硬體金鑰(如 YubiKey)而非單純的手機驗證碼。避免使用電子郵件作為唯一的驗證方式,因為電子郵件帳號被盜用的風險較高。
分散資產保管:不要將所有加密貨幣存放在交易所。應將大部分資產轉移至自托管錢包(硬體錢包或軟體錢包),只保留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的必要金額。這樣可以降低交易所倒閉或被駭的風險。
謹慎對待投資建議:加密貨幣市場充滿各種投資建議與「內線消息」。應審慎評估任何投資建議的來源與可信度,避免因為貪心而被詐騙。記住:如果某個投資機會看起來太好以至於不真實,那麼它很可能就是假的。
機構監理與企業合規
企業從事加密貨幣業務的規範
若企業有意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業務,如設立交易所、提供加密貨幣支付服務、或開發區塊鏈應用,需要考慮以下監理要求:
公司登記與營業範圍:首先,需要確認公司章程是否已載明相關營業範圍。若欲經營「虛擬通貨」業務,應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變更營業項目。根據台灣的商業登記規則,「虛擬通貨」屬於許可項目,需要先取得主管機關的同意文件。
洗錢防制聲明:企業若提供 VASP 定義的服務,須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。這包括建立洗錢防制內控制度、指定洗錢防制專責人員、與建立客戶身份識別程序。
稅務登記:企業從事加密貨幣業務,應辦理稅籍登記,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。營業稅的課徵方式與一般營利事業相同,須按期申報繳納。
機構投資人的合規考量
金融機構(如投信、壽險、產險)若欲投資加密貨幣資產,目前在台灣仍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。根據金管會的規定,機構投資人投資加密貨幣的規範仍在研議中,目前尚未完全開放。
投信基金:目前投信基金若想投資加密貨幣相關標的,需要透過特定合格投資人基金或私募方式進行,且投資比例受到嚴格限制。
保險資金:壽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受到《保險法》的嚴格規範,目前原則上不得投資於加密貨幣這類高風險資產。
銀行業務:銀行若想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(如托管、交易),需要事先取得金管會的核准。目前台灣尚未有銀行正式提供這類服務。
稅務申報實務操作指南
申報流程詳細步驟
對於加密貨幣投資人而言,每年 5 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是重要的義務。以下是詳細的申報流程:
第一步:彙整年度交易資料
在每年農曆年前後,應開始彙整過去一年的所有交易資料。這包括:
- 所有買賣交易的日期、數量、價格(需要轉換為新台幣)
- 所有利息收入、質押獎勵、空投收入的取得日期和金額
- 所有轉帳記錄,包括轉入轉出的交易所和時間
大多數合規交易所會在每年 2 月左右提供「年度交易報告」,投資人應主動下載並核對。若有使用多個交易所,應分別取得各交易所的報告。
第二步:計算財產交易所得
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為:出售價格 - 取得成本 - 相關費用。
取得成本的計算方法可以選擇:
- 個別辨認法:精確追蹤每顆代幣的成本,適合交易頻率低的投資人
- 加權平均法:每顆代幣的平均成本,計算較簡便
- 移動加權平均法:類似加權平均,但每次購買後重新計算平均成本
一旦選定成本計算方法,未經申報變更不得任意變更。
第三步:填寫申報書
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中,加密貨幣買賣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應填寫於「財產交易所得」欄位。其他類型的收入(如利息、質押獎勵)則填寫於「其他所得」欄位。
第四步: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雖然國稅局不一定要求檢附交易明細,但建議投資人妥善保存以下文件:
- 交易所提供的年度交易報告
- 區塊鏈上的交易紀錄(可透過 Etherscan 等區塊瀏覽器查詢)
- 銀行轉帳記錄
- 成本計算明細
第五步:完成申報
透過線上申報系統或親自到國稅局完成申報。若有欠稅,應在期限內繳納。
常見錯誤與避免方法
錯誤一:忽略幣幣交易
許多投資人誤以為只有將加密貨幣換成新台幣才需要申報。事實上,每次將一種加密貨幣換成另一種(如用 ETH 換 USDT),在稅法上都應視為一次出售行為,須計算財產交易所得。
錯誤二:忘記申報利息和質押收入
DeFi 借貸利息、質押獎勵、空投代幣等收入,雖然不是「賣出」產生的所得,但仍屬於「其他所得」,必須併入年度所得申報。
錯誤三:錯誤計算海外所得
若使用海外交易所,還需要將海外交易所得(以當地貨幣計算的交易金額,按取得當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)計入基本稅額申報。若已在外國繳納稅款,可申請外國稅額扣抵。
錯誤四:將虧損無限遞延
加密貨幣交易的虧損雖然可以遞延三年,但三年後仍未抵扣的虧損將失效。此外,虧損只能抵扣財產交易所得,不能抵扣工資所得等其他類別的所得。
軟體工具推薦
為了簡化稅務申報流程,投資人可以考慮使用專業的加密貨幣稅務計算軟體:
國外服務:
- Koinly:支援多交易所同步,自動計算稅款,支援多國稅法
- CoinTracker:提供投資組合追蹤和稅務報告功能
- CryptoTaxCalculator:操作介面友善,支援多種計算方法
選擇工具時的考量:
- 是否支援台灣稅法
- 是否支援使用的交易所
- 費用是否合理
- 資料隱私安全
無論使用何種工具,最終仍應自行核對計算結果,確保申報正確。
未來監理趨勢與展望
立法進展
台灣加密貨幣監理的長期目標是「專法立法」。目前《虛擬通貨管理條例》草案正在研議中,預計未來將以專法形式全面規範加密貨幣產業。該草案的重點方向包括:
事業者的許可制度:從目前的「聲明制」走向「許可制」,要求 VASP 符合一定的資本額、人員資格、與內控制度要求,方可取得營業許可。這將提高產業進入障礙,但也能提供投資人更大的保護。
穩定幣的專門規範:針對穩定幣這種與法定貨幣掛鉤的加密資產,將有更嚴格的發行準備金要求與揭露規範。這是回應 USDC、USDT 等穩定幣在 DeFi 中廣泛使用的監理需求。
交易平臺的清算與破產處理:建立 VASP 清算程序與投資人保護機制,確保若交易所倒閉,投资人的資產能夠獲得適當處理。
國際監理的協調
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全球化,國際監理協調變得越來越重要。台灣作為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(FATF)的成員國,其加密貨幣監理框架須與國際標準接軌。
旅行規則(Travel Rule):FATF 要求的「旅行規則」要求 VASP 在轉帳時傳遞客戶身份資訊。台灣已要求 VASP 遵循此規則,未來可能進一步與國際接軌,建立跨國的資訊交換機制。
監理沙盒與實驗:金管會持續推動金融科技監理沙盒,允許創新業者在受控環境中測試新產品與服務。對於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創新,這提供了試驗的空間,同時保護消費者。
結論
台灣加密貨幣監理框架正在快速演進,從早期的「觀察」走向「規範」。對於產業參與者而言,合規已不再是選項,而是生存的必要條件。從洗錢防制聲明到稅務申報,從消費者保護到企業內控制度,各項規範要求投資人與業者投入更多的資源在合規事項上。
然而,這種監理趨勢也帶來了正面效應。明確的監理框架提供了法律確定性,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,也為產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。對於認真從事加密貨幣投資或相關業務的個人與企業而言,及早建立合規機制、諮詢專業意見、並持續關注法規變化,是確保永續經營的關鍵。
本指南的資訊截至 2026 年第一季,讀者應持續關注金管會、財政部與其他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,以掌握最新的監理要求與稅務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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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與來源
- FATF Virtual Assets 國際 AML/CFT 框架
- OECD Crypto-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跨境稅務申報框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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